6月17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常德市中级法院主持召开涉企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工作座谈会,市人大代表、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我所管委会主任黄道田应邀参加座谈会。

工作座谈会
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郭修江、行政审判庭一级高级法官助理章文英,湖南省高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王莉、副庭长谷国艳、法官助理谷盼,常德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祁圣友、行政审判庭庭长谢玉鸣以及鼎城法院、澧县法院分管行政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出席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还有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乡县人民政府以及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由常德市政法委副书记裴平主持。
会议首先听取常德市中级法院、鼎城区法院、澧县法院涉企行政审判工作专题汇报。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乡县人民政府就涉企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和政府依法行政的情况进行介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监督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黄道田就当前涉企行政审判存在问题和建议作了发言。他说:当前涉企行政案件主要是前些年政府招商引资行政协议约定的优惠政策落实方面产生争议较多;政府招商引资中用红头文件给企业设定义务;被告选择性提交证据,即使举证,也不充分、不及时、不完整、不清晰,个别还逾期举证、证据突袭;个别行政机关对生效判决拖延履行、不完全履行或变相不履行,法院执行力度不足,效果不佳;涉及地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或敏感领域的案件,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审判存有顾虑;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关系上,片面强调协商处理行政争议;企业状告政府及行政机关,天然处于弱势地位,既要考虑胜诉可能性,又担心事后被“穿小鞋”,担心“赢一阵子,输一辈子”。
他建议:人民法院要围绕行政审判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文书制作、沟通协调、化解矛盾的能力。法院应实质性审查作为行政行为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合理性和制定程序的正当性,对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在裁判中不予适用,并发送司法建议。建立涉企行政案件生效裁判履行台账,定期通报、督办,探索将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
最后,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郭修江从十个方面作了总结讲话。他说: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要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在依法审判前提下,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正确运用调解手段;处罚案件的处理防止“小过重罚”;行政协议案件违约不应支持;社会保障案件侧重于保护职工权益;投诉举报与职业打假人诉讼主体资格;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在党委政法委领导下,形成多元化解机制,实质化解矛盾和争议。
审核:王麒淋
编辑:王卢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