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审判长文晓桃宣布破产申请受理民事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债权申报公告及债权人会议规则,并释明相关的法律规定。
登记参会债权人
我所管委会副主任袁先双向会议作《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管理人听取了部分债权人对债权数额核查的异议,并逐一进行了说明。合议庭根据管理人提议推选债权人会议主席的报告,宣读了《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决定书》。
债权人审议管理人报告
在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下,我所管委会主任黄道田作《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财务会计朱林惠作《关于债务人财务资料审查的报告》;我所破产管理办公室主任郭延强作《关于债务人财产状况及管理方案的报告》、《关于提请审查管理人报酬方案和费用的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聘用工作人员及报酬的报告》。上述报告经债权人会议审议后全部通过。
经管理人调查核实,由于泰源房产公司开发建设的“太丰家园”项目的消防工程及部分配套工程尚未完工,亦未进行综合验收,需要继续营业。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提交《关于提请决定继续债务人营业的报告》,经全体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投票表决,决定债务人泰源房产公司继续营业。至此,各项会议议程圆满结束。
管理人团队合影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将继续坚持“依法、规范、高效、公平”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地开展后续各项工作,在法律和政策规定的框架内,最大限度地维护债权人合法利益,保障职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项目团队合影
本案是一起执转破案件,是常德市首例由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清算管理人的案件。我所自接受法院指定后,迅速组建了以黄道田为管理人总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袁先双,组长郭纯、郭延强、黄奕暄、伍顺、朱林惠为成员的管理人团队,成立了债权申报组、资产管理组、财务审查组、综合组四个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同步推进,忠实履行管理人各项职责,勤勉尽职开展各项工作。并在市中级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与方案,及时开展对债务人的破产管理工作,履行了管理人的各项职责。